关于领取研究生新生材料的通知
各学院(系): 请各学院(系)研究生科负责老师在9月2~3日到紫金港校区西区研究生综合教育楼8楼大厅领取新生的研究生证、校徽、校园卡、学术规范手册等相关材料。 特此通知。 研究生管理处 2020年8月26日
各学院(系): 请各学院(系)研究生科负责老师在9月2~3日到紫金港校区西区研究生综合教育楼8楼大厅领取新生的研究生证、校徽、校园卡、学术规范手册等相关材料。 特此通知。 研究生管理处 2020年8月26日
各学院(系)、相关研究生: 1. 研究生老生注册时间为2020年9月11日。 2. 注册须知: (1)老生本人持研究生证按时到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注册,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校的,要以书面方式向院系研究生教育科请假。在9月25日前研究生须完成注册手续。 (2)在学制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学业的研究生,在研究生院管理系统中申请延期,要求详见管理系统内提示,硕士生申请延期不超过半年,博士生申请延期不超过1年。办理完延期后,才能注册。 (3)关于学费。需交学费的研究生,应在注册日前交足学费,否则不予注册。缴费办法详见2020年研究生缴费事宜。 (4)关于住宿费。住学生公寓的研究生老生,应在注册日前办妥缴纳住宿费手续,否则不予注册。具体交费办法按宿管中心的有关规定办理。 (5)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在校2017级之前的老生(包括已延期的非在职研究生),在学校发放的工商银行卡中,在9月11日前有不少于100元的余额。医保险费用从卡中代扣。金额不足无法扣款的,视为放弃保险,责任自负。 3. 《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浙大发研〔2017〕115 )号规定,“未在学校规定时间注册超过2周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无正当理由的”“未经批准连续2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或出国(境)未经学校批准逾期2周以上未归的”应予退学。各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应核实未注册人员情况,去电或函告知,之后将确认应予退学的学生名单提交给研究生管理处。 提醒:凡是没有注册的研究生,将取消评奖、停止发放岗位助学金,教育部学籍学历管理平台学年不注册,将自动取消学籍。各院系要十分重视研究生注册工作,及时通知研究生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 研究生院 2020年7月14日
各学院(系)、各有关部门: 2020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新生报到、注册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报到时间和地点: 秋季入学研究生新生于2020年9月11日报到; 报到时间:上午8:30—下午17:30; 报到地点:研究生所在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 验证材料(学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1)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2)有效的本人证件: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并务必携带复印件一份。 (3)证书:硕士生必须持有本科学历证书原件。博士生必须持有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或硕士学历证书原件。直博生必须持有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并请携带复印件一份。未获得以上证书者不予报到入学。 (4)硕博连读生须有办妥硕士生阶段离校手续的电子离校单打印件。 (5)完成“新生服务网”操作:学校将于2020年7月25日起开通研究生新生服务网(http://regi.zju.edu.cn/home ),该系统包括学校的有关公告、缴费信息、住宿安排、新生需完成的测试以及其他环节。所有新生必须登录系统,完成相关手续。 报到当天,已按照新生服务网要求办理的新生可直接入住宿舍,然后到各自所在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进行验证及报到、注册(未按规定携带证件及未缴纳学费者不予报到)。 缴费金额与方式详见“浙江大学研究生新生缴费指南”及新生服务网说明。 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寄送: 各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将“录取通知”、“新生指南”、“浙江大学研究生新生缴费指南”、“校园卡”“健康打卡指南”,及时寄交2020级研究生新生。 2020级秋季转博的硕博连读生信息由研究生院统一转段,硕博连读生需办理离校手续,住宿安排原则上在原床位不变,如需跨楼调整请在工作时间段内到所在校区宿管办申请。 新生选课将在暑期开放,硕博连读生务必请用博士生学号进行选课。 三、新生材料准备: (一)户口迁移 1.户籍迁入自愿,报到时不迁入的,读研期间不再迁入;在校期间,户籍管理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规定执行。 在职生、非全日制学生不办理户口迁移。 2、需要迁户口的新生: (1)交《户口迁移证》原件 (2)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交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1张 (4)交身份证复印件 (5)将本人手机号码填写在户口迁移证右上角 3、《户口迁移证》要求: (1)《户口迁移证》必须规范,各栏内容必须填写清楚。《户口迁移证》上姓名必须与入学通知书姓名一致;籍贯、出生地必须明确到“××省××市”或者“××省××县”。 (2)《户口迁移证》需盖有“××省公安厅”及“××市公安局××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3)《户口迁移证》严禁私自涂改。 (4)户口迁往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XX校区”(新生不清楚在哪个校区的,户口迁移地址可以写“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 (5)舟山校区、海宁校区的新生户口迁移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 (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 (6)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的户口迁移事宜,详见工程师学院网站通知。 各学院(系)收集《户口迁移证》及相关材料,交安保处各校区保卫办公室统一到校区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详见浙江大学安全保卫处网站通知)。 浙江大学详细地址为: 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 邮编310058 浙江大学玉泉校区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38号 邮编310027 浙江大学西溪校区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48号 邮编310028 浙江大学华家池校区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凯旋路258号 邮编310020 浙江大学之江校区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之江路51号 邮编310008 浙江大学舟山校区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浙大路1号 邮编316021 浙江大学海宁校区 浙江省海宁市海州东路718号 邮编314400 (二)党团组织关系: 1.党员组织关系转移: 浙江省外的新生党员,须由本人携带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所在学院(系)党委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介绍信抬头:“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浙江省内的新生党员,无需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由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发起办理,直接系统上操作选择到党支部或者学院党委 。 2.团组织关系转移:报到后凭团员证办理 (三)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金贷款自愿办理。如需贷款,请准备好以下材料,来校时根据助学贷款通知递交: 1.家庭经济情况说明(请如实详细描述家庭情况,并附本人签字); 2.父母亲(或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需正反面复印); (四)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已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请在报到时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回执单交于所在学院(系)辅导员。辅导员汇总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码后将电子版表格发至:glc@zju.edu.cn。回执码将由学校资助中心统一录入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平台。请务必反馈回执信息,否则将影响贷款的最终审核。 (五)绿色通道: 对因家庭经济困难暂时无法支付学费的研究生,请下载填写“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表”(附件1),并附家庭经济情况说明(请如实详细描述家庭情况,并附本人签字),于开学报到时递交所在院系,同时请在“新生服务网”上进行家庭经济信息的采集工作;院系在报到审核时,留存“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表”及“家庭经济情况说明”,将汇总表(附件2)交研究生院(紫金港校区研究生综合教育楼803室),电子版请发至:glc@zju.edu.cn。 四、其他事宜 (一)请假规定: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研究生,应当事先向所在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书面请假,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学院(系)分管领导批准后方为有效。请假期限为2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始业教育:新生入学后,各学院(系)应按新生教育计划对新生进行适应性教育,组织学习研究生教育管理有关工作文件,与学院(系)、研究所领导及导师见面并制定个人学习计划,组织开展科研方法介绍、学习经验交流和学术规范等教育,建立党、团支部及班级组织并开展活动。 (三)信息维护:新生可在“新生服务网”以及爱体育网投管理信息系统中维护个人信息。新生报到时候交一寸近期彩色正面免冠照片3张(用于研究生证,户籍迁移汇总表等)。 (四)新生体检:新生必须参加校医院统一安排的体检复查,具体日程按校医院通知。 (五)新生注册:各学院(系)要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 (六)新生复查:各学院(系)要在12月12日之前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复查内容进行复查,填写复查登记表,并12月13日之前交到研究生院(紫金港校区研究生综合教育楼803室)。 (七)新生材料:请各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在9月2-3日到紫金港校区西区研究生综合教育楼8楼大厅领取校园卡(博士新生)、研究生证、校徽、学术规范手册等相关新生资料。 (八)医疗保险:请各学院(系)于新生报到前向校医保办领取新生的杭州市医疗保险证历本并发放,具体领取日期、地点由校医保办另行通知。学校不再统一购买综合商业保险,建议学生自行选购。 (九)“关于2020级研究生入学填写《婚育情况调查表》的温馨提示”请查看浙江大学校医院网站相关通知。 爱体育网投 2020年7月14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1: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表.docx 2、 附件2:代偿汇总表.xlsx
各学院(系)、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大学校历及《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寒假春节期间相关安排和做好安全管理各项工作的通知》(浙大党办〔2019〕18号),现将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报到注册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2020年春季博士研究生新生入学: 1、2020年春季入学博士研究生新生定于2月21日报到、注册,地点为各学院(系)研究生科。 2、硕博连读生应在报到日前先办理完硕士阶段离校手续。 3、新生(硕博连读生)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当事先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硕博连读生取消入学资格者不恢复原硕士生学籍。 4、2020年春季入学博士研究生新生,需缴纳2020年春夏学期研究生学费,其标准为:延期阶段转博生、自主遴选博士生,5000元;正常硕士生学制阶段转博生,补春夏学期硕博学费差额,1000元,请在2月21日之前下选择下述客户端进行缴纳,以免影响正常报到。初始缴费密码为ZJU_身份证后六位。 (支付宝、微信或银联扫码) 自主遴选博士生:为保证今后研究生津贴的正常发放,请在报到日前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录取通知书,至紫金港校区工商银行服务点办理浙大工行卡。 5、自2016级之后入学的研究生,均需自行购买综合商业保险。 6、各学院(系)在新生报到后安排对新生进行始业教育,组织学习研究生教育管理有关工作文件,与院系、研究所领导及导师见面、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建立党支部及班级组织等活动。 7、2月21日-3月21日为本次入学春博研究生新生复查期,由各学院(系)复查新生入学资格、业务水平及政治表现等,并检查新生维护个人信息、参加校医院统一安排的体检复查情况,体检复查具体日程按校医院通知。体检不合格者由校医院通知有关院系及研究生院。3月27日前各学院(系)将复查汇总表(见附件)交研究生管理处学籍管理办公室。 8、新生及时维护研究生管理系统中的新生信息,并于3月31日前打印出复查合格新生的《新生登记表》,由学生本人签名确认后交由所在学院(系),院系核对信息正确后放入学生个人档案。 二、研究生老生注册: 1、春季学期研究生老生注册时间为2020年2月21日,注册地点为各学院(系)研究生科。 2、研究生老生注册注意事项: (1)研究生老生无特殊情况者应当本人持研究生证按时到校注册,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校的,要事先请假,批准后方为有效,到校后再予补注册。请假研究生补注册定于3月6日在各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进行。 (2)定向和委托培养的研究生,如课程学习已结束,导师确认其不在校内做科研和论文工作的,应在开学后一个月内(3月21日前)到校注册。 (3)未缴纳学费的研究生,应在注册前自行到学校计财处交足费用,否则不予注册(“绿色通道”除外)。(4)《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浙大发研〔2017〕115号)文件规定:未在学校规定时间注册超过2周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无正当理由的,应予退学;未经批准连续2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或出国(境)未经学校批准逾期2周以上未归的,应予退学。各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在4月4日后,核实未注册人员情况,将未注册名单在学院办公网公布,并去电或发函告知退学处理意见,之后将确认需作退学处理的学生名单提交给研究生管理处。 提醒:凡是没有注册的研究生,将取消评奖、停止发放岗位助学金,教育部学籍学历管理平台学年不注册,将自动取消学籍。各院系要十分重视研究生注册工作,及时通知研究生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 爱体育网投 二0二0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1:浙江大学研究生新生复查情况汇总表.docx 2、 附件2:浙江大学研究生新生复查表.docx 3、 附件3:浙江大学未报到研究生新生处理意见表.docx
各学院(系),相关研究生: 关于2020届毕业研究生图像信息采集的补拍事宜,通知如下: 时间:2019年11月1日周五 上午9:00 - 11:30 地点:紫金港校区西区研究生教育综合楼 东侧三楼大厅 【注意事项】 1、相关研究生提前登录“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对自己的所有个人信息逐项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一律以学校当年录取信息为准,不得随意更改。若系统中的身份证件信息有问题,请尽早与所在学院(系)研究生科负责老师联系。 2、本次图像信息采集用于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国家学历学位认证平台(学信网)的个人图像信息,统一由新华社浙江分社图像采集中心负责拍摄、上传电子版到学信网,收费20元/每人(现金、支付宝均可),提供2寸4张及1寸8张纸质照片一版,每一位研究生只能拍摄一次。 3、请按规定随身携带研究生证或校园卡、个人身份证(国外来华留学生护照) 4、请按影像拍摄要求(详见附件)免冠、着正装;注意保持着装和容貌整洁,不穿黄色、蓝色无袖上装,不佩戴任何饰物,露出眉毛和耳朵。 5、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请按照学信网图像信息采集有关规定,重新采集图像信息(硕士生阶段采集的照片不能用于博士毕业信息)。 6、研究生拍摄完毕后自行保留“拍摄序号”;并务必关注“拍摄序号”上的微信公众号“浙江高校影像”,以备后期在公众号上校对、确认和下载照片。 7、新华社为确有合理事由无法参加集中拍摄、集中补拍的2020届毕业研究生提供个人散拍服务。 个人自行去新华社参加散拍要求如下:【务必逐条认真阅读】 (1)个人散拍时,填写信息采集表中学校基本内容为:浙江大学代码:10335。 (2)重点提醒:个人散拍的毕业照片,纸质照片请同学务必留下本人联系方式并自行收取、并及早交给所在学院(系)研究生科负责老师;电子照片请同学在学信网核对后下载并发送至glc@zju.edu.cn,在邮件中注明学号、姓名和身份证号,以便学籍办及时核准关联学历注册信息。(个人散拍者若不做此项步骤,将无法上传毕业论文、无法打印毕业证书) (3)散拍通知详见附件。 爱体育网投 2019年10月23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影像要求.jpg 2、 附件:散拍通知.jpg
各学园、学院(系): 根据杭州市医保中心规定,每年6月15日-10月31日为大学生续保、参保、缴费办理期。经与市医保核定,截止2019年10月14日,我校参保并缴费学生共计51421人(附名单1),享受2019学年度(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相应的大学生医保待遇。 另有2088名学生(附名单2)因各种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已做停退保处理,看病自费。符合参保条件的停退保学生仍可重新缴费(60元/学年)参加大学生医保。请携带身份证或港澳台证件、校园卡尽早在10月31日前到紫金港纳米楼一楼学校行政办事大厅115室19号窗口办理,医保待遇不受影响;11月1日以后来办理的,医保待遇按规定从办理次月起享受。可以代办。 部分已有杭州市其他保险而不能参加大学生医保的学生,在原险种待遇终止次月也可重新参加大学生医保,办理手续同上。 请各学园、学院(系)及时通知相关学生。 附件1.2019年度参保缴费学生名单(截止10月14日) 附件2.2019年暂时停退保学生名单(截止10月14日) 浙江大学医疗保险办公室 2019年10月14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1:2019年度参保缴费学生名单(截止10月14日).xlsx 2、 附件2.2019年暂停医保的大学生名单(截止2019年10月14日).xlsx
各学院(系): 为确保研究生新生质量,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浙大发研〔2017〕115号)文件要求,学校应按招生规定对2019年秋季入学研究生新生(含2018年保留入学资格2019年重新入学的研究生)进行全面复查,通知如下。 一、复查内容 《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浙大发研〔2017〕115号)中第六条明确提出:新生(含保留资格后入学者)入学后,由各学院(系)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内容包括: 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3、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人事档案是否齐全(定向和委托培养的研究生除外); 4、由学校医院复查新生的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5、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二、复查要求 1、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复查: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研究生招生的要求,重点检查是否有参加非法、邪教组织的经历及目前的表现。如发现有不符合攻读研究生条件或入学手续,有徇私舞弊等情况的,要及时组织调查核实。 2、前置学历复查: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为硕士生的,应已完成本科学业,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硕士生录取为博士生的,应已完成硕士生学业,取得硕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为直接攻读博士生的,应已完成本科学业,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硕博连读研究生应符合相应的条件。各院系要认真仔细复查每个入学新生的前置学历。 3、业务水平复查:主要考核是否具有攻读研究生的学术基础、科研能力。 4、健康复查:按国家招收研究生的有关规定,检查是否适宜在校学习。 5、“新生报到单”所列各项入学手续是否已办理完毕。 6、档案完整情况:每份档案袋外要贴上《研究生个人档案清单》,并按要求填写有关内容。核查定向生的人事档案在录取政审后是否已退回其原工作单位。核查生源为往届生的非定向生,是否有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写明停薪日期)等,或由原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后无工作经历的证明”。 7、研究生是否已按协议等规定交纳学费。 8、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新生个人的基本信息、来源信息、家庭信息等是否已进行维护,新生维护信息无误后,可以自主打印新生登记表,签名确认,交所在学院(系),由院系放入学生个人档案。 三、复查办法 1、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及档案等由各学院(系)负责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及时报研究生管理处。对入学手续不完备或缺档案者,学院(系)必须在复查结束前催促其办全手续或向有关单位催调档案。 2、健康复查由校医院负责。校医院要将体检结果通报研究生管理处,将还未进行体检复查的新生名单通知有关学院(系),学院(系)要敦促其在规定时间之前自行到校医院进行体检。对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在校学习者或需要保留入学资格者,由校医院防保部门出具书面诊断证明书。 3、学费交纳情况由校计财处核查。 4、每位新生要完成研究生心理健康、学术规范、安全知识等测试。 5、由学院(系)研究生科核实未报到新生情况后,填写《未报到研究生新生处理意见表》(附件1)、《新生复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博士生需填写《博士研究生新生复查表》(附件3),硕士生需填写《硕士研究生新生复查表》(附件4)。 四、复查期限 本期复查工作在9月7日起至12月6日前完成。请各院系在12月6日前将附件1、附件2交研究生管理处;有特殊情况的请另行说明;附件3、附件4留存学院(系)研究生科。 五、复查结果处理办法 1、新生及时维护研究生管理系统中的新生信息,并于12月6日前打印出《新生登记表》,确认图像和基本信息无误,签名确认,放入学生个人档案。 2、对复查合格者,发放研究生证并加盖注册章。 3、复查结束后,研究生管理处根据各学院(系)和校医院复查报告,审核处理复查不合格者: (1)复查中发现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者,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或休学。在保留入学资格期间和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研究生待遇。 (2)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学籍者,确定为复查不合格,由研究生院管理部门根据报到与复查情况,经研究生院院务会议审核,提交校务会议或者校长授权的专门会议研究决定,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研究生院 2019年10月9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1:浙江大学未报到研究生新生处理意见表.docx 2、 附件2:浙江大学秋季入学研究生新生复查情况汇总表.docx 3、 附件3:浙江大学秋季入学博士研究生新生复查表.docx 4、 附件4:浙江大学秋季入学硕士研究生新生复查表.docx
各学院(系)、有关研究生: 2020届浙江大学毕业研究生图像信息采集(用于毕业证、学位证照片)及信息核对工作定于2019年10月中旬进行。各学院(系)的照片拍摄日期地点安排详见计划表(见附件1)。为确保图像信息采集效率质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届毕业研究生身份证信息核对要求: 1.研究生请在10月9日之前提前登录“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对自己的所有个人信息逐项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一律以学校当年录取信息为准,不得随意更改。若系统中的身份证件信息有问题,请尽早与所在学院(系)研究生科负责老师联系。 2. 系统中的身份证件信息使用现役军人证件的研究生,已有身份证号的,需尽快持原军人证件、身份证、学生证等三个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在院(系)研究生科进行核验,并在每份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然后将签字盖章后的三个证件的复印件交研究生院学籍办更改证件号码。(建议军人证件号尽快改为身份证号,学信网以身份证号作为查询图像信息等的唯一方式) 3.身份证号只有15位的,须升位,请将身份证复印件交学院(系)研究生科负责老师。 4.其他身份信息有误的,须提交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及新身份证复印件,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提交异动申请。 5.留学生如需更正“护照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向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老师提交护照复印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提交异动申请。 二、图像信息采集工作要求: 1.用于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国家学历学位认证平台(学信网)的个人图像信息,统一由新华社集中拍摄、采集并上传。每位应届毕业生,均需参加新华社的统一图像信息采集,每一位研究生只能拍摄一次。 2.请各学院(系)按拍摄时间组织至少4名工作人员参加拍摄现场的组织协调工作。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所在学院(系)研究生的信息纸质登记、拍摄序号发放、电子登记、缴费和维持秩序等。注意事项如下: (1)各学院(系)负责老师组织研究生按计划表的具体拍摄时段按时到场。 (2)本次图像采集由新华社浙江分社图像采集中心负责拍摄,收费20元/每人;提供2寸4张及1寸8张纸质照片一版,用于学历、学位证书使用;并上传电子版到学信网。各学院(系)需事先收齐拍摄费(现金、支付宝均可),在拍照当天交新华社浙江分社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中心人员。 3. 请已缴拍摄费、预计在2020年毕业的研究生按计划表(见附件1)参加本次集中拍摄。新华社提供的全日制毕业研究生图像信息不同于校内机构的其他图片信息存档用途,未经新华社上传图像信息到学信网的,研究生学历证书及认证学历信息将无法上传。拍摄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请按规定随身携带个人身份证(国外来华留学生护照)、浙江大学研究生证或校园卡; (2)请按影像拍摄要求(详见附件2)免冠、着正装;注意保持着装和容貌整洁,不穿黄色、蓝色无袖上装,不佩戴任何饰物,露出眉毛和耳朵。 (3)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请按照学信网图像信息采集有关规定,重新采集图像信息(硕士生阶段采集的照片不能用于博士毕业信息); (4)研究生在学信网已有上述图像信息(2019年前已由新华社拍摄并上传有照片、未毕业的研究生)的,不需要重拍。具体请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核对是否有本人毕业照,如有,请点击选择“照片正确”;然后进入本校研究生管理系统并核实是否有同样的照片,如有,则表明图像信息采集已完备;如发现有一项缺失的,也请尽快发邮件提供本人学号、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到glc@zju.edu.cn,交由学籍办作关联处理。 (5)研究生确因合理事由不能按计划表采集图像信息的,请参加集中补拍(详见附件1 )。 三、现场采集工作流程: 为提高现场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效率、确保上网上传信息的准确率,我校统筹安排、集中时段完成图像信息采集的工作。请有关研究生提前15分钟到场,按签名序号排队进行拍摄。 1.研究生要在信息采集表上填写学号、姓名,按排队顺序领取拍摄序号(采用四位码:每天从0001始依次拍摄);为确保拍摄顺序准确,新华社提供拍摄序号,学生签一个名字领一张拍摄序号。请学院(系)工作人员检查领取序号控制在5人左右,确保人数可控并前后拍摄顺序无误。 2. 工作人员将研究生领到的拍摄序号录入电脑。 3. 研究生按照拍摄序号顺序逐个入场拍摄。请严格按“拍摄序号”顺序排队入场。不可以自行更换号牌、不可以自行提前或延后拍摄,预防掉队,以免造成本人和该时段内其他所有学生图像无法与本人匹配。 4.研究生拍摄完毕后自行保留“拍摄序号”;并务必关注“拍摄序号”上的微信公众号“浙江高校影像”,以备后期在公众号上校对、确认和下载照片。 5. 请按影像拍摄要求(详见附件2)免冠、着正装,保持服装整齐、仪容仪表整洁端庄;为免影响图像效果,不穿黄色、蓝色无袖上装,不佩戴任何饰物,露出眉毛和耳朵。(再次提醒) 四、其他温馨提醒: 1.本次采集的照片,预计将在2020年2月底由新华社印制完成后返回学校。届时请各学院(系)接通知后,统一到研究生学籍办领取纸质照片。电子照片将由新华社统一上传学信网,我校研究生院统一上传到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2.已完成图像信息采集的研究生,在2020年3月以后,务必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入“图像校对”,核对个人图像信息。如遇到图像信息有误、非本人照片等问题的,请务必及时通过所在学院(系)报送至学籍办。学籍办将统一联系新华社进行修正。图像存在问题无法修正的研究生,届时将通知给予重新拍摄。 3.新华社为确有合理事由无法参加集中拍摄、集中补拍的2020届毕业研究生提供个人散拍服务。个人散拍通知详见附件3。 如需填写信息采集表中学校基本内容为:浙江大学代码:10335。 4.重点提醒:个人散拍的毕业照片,纸质照片请同学务必留下本人联系方式并自行收取、并及早交给所在学院(系)研究生科负责老师;电子照片请同学在学信网核对后下载并发送至glc@zju.edu.cn,在邮件中注明学号、姓名和身份证号,以便学籍办及时核准关联学历注册信息。(个人散拍者若不做此项步骤,将无法上传毕业论文) 5.关注微信公众号“浙江高校影像”进一步了解其他信息。 研究生院 2019年9月20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1:(更新)浙江大学2019年毕业研究生图像采集计划表(预拍表).docx 2、 附件2:影像要求.jpg 3、 附件3:散拍通知.jpg
各学院(系): 请各学院(系)研究生科负责老师在9月2~3日到紫金港校区西区研究生综合教育楼8楼大厅领取研究生证、校徽、学术规范手册、月饼券等相关材料。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9年8月26日
各学院(系)、相关研究生: 1、研究生老生注册时间为2019年9月6日。 2、注册须知: (1)老生本人持研究生证按时到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注册,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校的,要以书面方式向院系研究生科老师请假。在9月20日前研究生均需完成注册手续。 (2)在学制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学业的研究生,在研究生院管理系统中申请延期,要求详见管理系统内提示,硕士生申请延期不超过半年,博士生申请延期不超过1年。办理完延期后,才能注册。 (3)关于学费。需交学费的研究生,应在注册日前交足学费,否则不予注册。缴费办法详见2019年研究生缴费事宜。 (4)关于住宿费。住学生公寓的研究生老生,应在注册日前办妥缴纳住宿费手续,否则不予注册。具体交费办法按宿管中心的有关规定办理。 (5)关于保险。在校2016级之前的老生(包括已延期的非在职研究生),在学校发放的工商银行卡中,在9月6日前有不少于100元的余额。保险费用从卡中代扣。金额不足无法扣款的,视为放弃保险,责任自负。 3、《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未在学校规定时间注册超过2周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无正当理由的”“未经批准连续2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或出国(境)未经学校批准逾期2周以上未归的”应予退学。各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应核实未注册人员情况,去电或函告知,之后将确认应予退学的学生名单提交给研究生管理处。 提醒:凡是没有注册的研究生,将取消评奖、停止发放岗位助学金,教育部学籍学历管理平台学年不注册,将自动取消学籍。各院系要十分重视研究生注册工作,及时通知研究生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 研究生院 2019年7月10日
各学院(系)、各有关部门: 2019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新生报到、注册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报到时间和地点: 秋季入学研究生新生于2019年9月7日报到; 报到时间:上午8:30—下午17:30; 报到地点:研究生所在院系研究生教育科。 验证材料(学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1)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2)有效的本人证件: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并务必携带复印件一份。 (3)证书:硕士生必须持有本科学历证书原件。博士生必须持有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或硕士学历证书原件。直博生必须持有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并请携带复印件一份。未获得以上证书者不予报到入学。 (4)硕博连读生须有办妥硕士生阶段离校手续的电子离校单打印件。 (5)新生报到单:学校将于2019年7月15日起开通研究生新生服务网(http://regi.zju.edu.cn ),该系统包括学校的有关公告、缴费信息、住宿安排、新生需完成的测试以及其他环节。所有新生必须登录系统,完成相关手续,并打印报到单。 报到当天,已按照新生服务网要求办理的新生可直接入住宿舍,然后到各自所在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进行验证及报到、注册(未按规定携带证件及未缴纳学费者不予报到)。 缴费金额与方式详见“浙江大学研究生新生缴费指南”及新生服务网说明。 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寄送: 各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将“录取通知”、“新生指南”、“浙江大学研究生新生缴费指南”、“校园卡”,及时寄交2019级研究生新生。 2019级秋季转博的硕博连读生信息由研究生院统一转段,硕博连读生需办理离校手续,住宿安排原则上在原床位不变,如需跨楼调整请在工作时间段内到所在校区宿管办申请。 新生选课将在暑期开放,硕博连读生务必请用博士生学号进行选课。 三、新生材料准备: (一)户口迁移 1.户籍迁入自愿,报到时不迁入的,读研期间不再迁入;在校期间,户籍管理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规定执行。 在职生、非全日制学生不办理户口迁移。 2、需要迁户口的新生: (1)交《户口迁移证》原件 (2)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交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1张 (4)交身份证复印件 (5)将本人手机号码填写在户口迁移证右上角 3、《户口迁移证》要求: (1)《户口迁移证》必须规范,各栏内容必须填写清楚。《户口迁移证》上姓名必须与入学通知书姓名一致;籍贯、出生地必须明确到“××省××市”或者“××省××县”。 (2)《户口迁移证》需盖有“××省公安厅”及“××市公安局××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3)《户口迁移证》严禁私自涂改。 (4)户口迁往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XX校区”(新生不清楚在哪个校区的,户口迁移地址可以写“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 (5)舟山校区、海宁校区的新生户口迁移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 (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 (6)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的户口迁移事宜,详见工程师学院网站通知。 各学院(系)收集《户口迁移证》及相关材料,交安保处各校区保卫办公室统一到校区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详见浙江大学安全保卫处网站通知)。 浙江大学详细地址为: 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 邮编310058 浙江大学玉泉校区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38号 邮编310027 浙江大学西溪校区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48号 邮编310028 浙江大学华家池校区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凯旋路258号 邮编310020 浙江大学之江校区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之江路51号 邮编310008 浙江大学舟山校区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浙大路1号, 邮编316021 (二)党团组织关系: 1.党员组织关系转移: 浙江省外的新生党员,须由本人携带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浙江大学XX学院党委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介绍信抬头:“中共浙江省教育厅委员会组织处”。 浙江省内的新生党员,无需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由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发起办理,将组织关系转出至“中共浙江大学XX学院委员会” 2.团组织关系转移:报到后凭团员证办理 (三)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金贷款自愿办理。如需贷款,请准备好以下材料,来校时根据助学贷款通知递交: 1.家庭经济情况说明(请如实详细描述家庭情况,并附本人签字); 2.父母亲(或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需正反面复印); (四)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已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请在报到时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回执单交于所在院系辅导员。辅导员汇总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码后将电子版表格发至:yingmj@zju.edu.cn。回执码将由学校资助中心统一录入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平台。请务必反馈回执信息,否则将影响贷款的最终审核。 (五)绿色通道: 对因家庭经济困难暂时无法支付学费的研究生,请下载填写“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表”(附件1),并附家庭经济情况说明(请如实详细描述家庭情况,并附本人签字),于开学报到时递交所在院系,院系审核后,留存“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表”及“家庭经济情况说明”,将汇总表(附件2)交研究生院(紫金港校区研究生综合教育楼803室),电子版请发至:yingmj@zju.edu.cn。 四、其他事宜 (一)请假规定: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研究生,应当事先向所在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室)书面请假,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学院(系)分管领导批准后方为有效。请假期限为2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始业教育:新生入学后,各学院(系)应按新生教育计划对新生进行适应性教育,组织学习研究生教育管理有关工作文件,与院系、研究所领导及导师见面并制定个人学习计划,组织开展科研方法介绍、学习经验交流和学术规范等教育,建立党、团支部及班级组织并开展活动。 (三)信息维护:新生可在爱体育网投管理信息系统中维护个人信息。新生报到时候交一寸近期彩色正面免冠照片3张(用于研究生证,户籍迁移汇总表等)。 (四)新生体检:新生必须参加校医院统一安排的体检复查,具体日程按校医院通知。 (五)新生注册:各学院(系)要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 (六)新生复查:各学院(系)要在12月7日之前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复查内容进行复查,填写复查登记表,并12月10日之前交到研究生院(紫金港校区研究生综合教育楼803室)。 (七)新生材料:请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在9月2-3日到紫金港校区西区研究生综合教育楼8楼大厅领取校园卡(博士新生)、研究生证、校徽、学术规范手册等相关新生资料。 (八)医疗保险:请各学院(系)于新生报到前向校医保办领取新生的杭州市医疗保险证历本并发放,具体领取日期、地点由校医保办另行通知。学校不再统一购买综合商业保险,建议学生自行选购。 (九)“关于2019级研究生入学填写《婚育情况调查表》的温馨提示”请查看浙江大学校医院网站通知:http://zdyy.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25&object_id=60598 爱体育网投 2019年7月10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1: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表.docx 2、 附件2:代偿汇总表.xlsx
各学院(系)、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大学校历及《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寒假春节期间相关安排和做好安全管理各项工作的通知》(浙大党办〔2018〕33号),现将2018-2019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报到注册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2019年春季博士研究生入学: 1、2019年春季入学博士研究生定于2月22日报到、注册,地点为各学院(系)研究生科。 2、硕博连读生应在报到日前先办理完硕士阶段离校手续。 3、新生(硕博连读生)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当事先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硕博连读生取消入学资格者不恢复原硕士生学籍。 4、2019年春季入学博士研究生,需缴纳2019年春夏学期研究生学费,其标准为:延期阶段转博生、自主遴选博士生,5000元;正常硕士生学制阶段转博生,补春夏学期硕博学费差额,1000元,请在2月22日之前 下选择下述客户端进行缴纳,以免影响正常报到。 (支付宝) (工行E支付) 自主遴选博士生:为保证今后研究生津贴的正常发放,请在报到日前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录取通知书,至紫金港校区工商银行服务点办理浙大工行卡。 5、自2016级之后入学的研究生,均需自行购买综合商业保险。 6、各学院(系)在新生报到后安排对新生进行始业教育,组织学习研究生教育管理有关工作文件,与院系、研究所领导及导师见面、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建立党支部及班级组织等活动。 7、2月22日-3月22日为本次入学春博研究生复查期,由各学院(系)复查新生入学资格、业务水平及政治表现等,并检查新生维护个人信息、参加校医院统一安排的体检复查情况,体检复查具体日程按校医院通知。体检不合格者由校医院通知有关院系及研究生院。3月29日前各学院(系)将复查汇总表(见附件)交研究生管理处学籍管理办公室。 8、新生及时维护研究生管理系统中的新生信息,并于3月31日前打印出复查合格新生的《新生登记表》,由学生本人签名确认后交由所在学院(系),院系核对信息正确后放入学生个人档案。 二、研究生老生注册: 1、春季学期研究生老生注册时间为2019年2月22日,注册地点为各学院(系)研究生科。 2、研究生老生注册注意事项: (1)研究生老生无特殊情况者应当本人持研究生证按时到校注册,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校的,要事先请假,批准后方为有效,到校后再予补注册。请假研究生补注册定于3月8日在各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进行。 (2)定向和委托培养的研究生,如课程学习已结束,导师确认其不在校内做科研和论文工作的,应在开学后一个月内(3月22日前)到校注册。 (3)未缴纳学费、住宿费的研究生,应在注册前自行到学校计财处交足费用,否则不予注册。(4)《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浙大发研〔2017〕115号)文件规定:未在学校规定时间注册超过2周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无正当理由的,应予退学;未经批准连续2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或出国(境)未经学校批准逾期2周以上未归的,应予退学。各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在4月4日后,核实未注册人员情况,将未注册名单在学院办公网公布,并去电或发函告知退学处理意见,之后将确认需作退学处理的学生名单提交给研究生管理处。 提醒:凡是没有注册的研究生,将取消评奖、停止发放岗位助学金,教育部学籍学历管理平台学年不注册,将自动取消学籍。各院系要十分重视研究生注册工作,及时通知研究生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 爱体育网投 二0一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1 春季入学博士研究生新生复查情况汇总表.docx 2、 附件2 2019年春季入学博士研究生新生复查表.docx 3、 附件3 2019年春季未报到研究生新生处理意见表.docx
各学院(系),相关研究生: 关于2019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图像信息采集的补拍事宜,通知如下: 时间:2018年11月6日周二 上午8:30-11:30 地点:紫金港校区紫金港体育馆 北区北1号门(入口)、北2号门(出口) 【注意事项】: 1)请按规定携带个人身份证(国外来华留学生护照)、浙江大学研究生证; 2)请按影像拍摄要求免冠、着正装; 3)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请按照学信网图像信息采集有关规定,重新采集图像信息(硕士生阶段采集的照片不用于博士毕业信息); 4)按教育部办公厅、新华社办公厅(教学厅[2002]5号)文件标准,新华社收取图像信息采集暨拍摄费用20元/人,用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 【注】:本次补拍时间之后还有未参加毕业生图像采集的2019届毕业研究生,请自行前往新华社参加散拍,个人散拍图像采集方法如下: 1)在省内的,请自行与新华社浙江分社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中心联系,电话:0571-81189663 0571-81189664 0571-81189665,地点:新华社浙江分社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中心(体育场路499号,杭州市中医院旁); 2)在省外的,可以就近在当地新华社进行图像信息采集; 3)请填写信息采集表中学校的基本内容为:浙江大学代码:10335,学校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 爱体育网投, 邮编:310058; 4)自行联系拍摄的毕业照片,纸质照片请同学务必留下本人联系方式并自行收取,及早交所在学院(系)研究生科备用;电子照片请同学在学信网核对后下载并发送至glc@zju.edu.cn,邮件说明学号、姓名和身份证号,以便学籍办及时核准关联学历注册信息。 研究生院 2018年10月25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影像要求.jpg
各学院(系): 为确保研究生新生质量,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浙大发研〔2017〕115号)文件要求,学校应按招生规定对2018年秋季入学研究生新生(含2017年保留入学资格2018年重新入学的研究生)进行全面复查,通知如下。 一、复查内容 《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浙大发研〔2017〕115号)中第六条明确提出:新生(含保留资格后入学者)入学后,由各学院(系)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内容包括: 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3、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人事档案是否齐全(定向和委托培养的研究生除外); 4、由学校医院复查新生的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5、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二、复查要求 1、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复查: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研究生招生的要求,重点检查是否有参加非法、邪教组织的经历及目前的表现。如发现有不符合攻读研究生条件或入学手续,有徇私舞弊等情况的,要及时组织调查核实。 2、前置学历复查: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为硕士生的,应已完成本科学业,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硕士生录取为博士生的,应已完成硕士生学业,取得硕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为直接攻读博士生的,应已完成本科学业,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硕博连读研究生应符合相应的条件。各院系要认真仔细复查每个入学新生的前置学历。 3、业务水平复查:主要考核是否具有攻读研究生的学术基础、科研能力。 4、健康复查:按国家招收研究生的有关规定,检查是否适宜在校学习。 5、“新生报到单”所列各项入学手续是否已办理完毕。 6、档案完整情况:每份档案袋外要贴上《研究生个人档案清单》,并按要求填写有关内容。核查定向生的人事档案在录取政审后是否已退回其原工作单位。核查生源为往届生的非定向生,是否有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写明停薪日期)等,或由原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后无工作经历的证明”。 7、研究生是否已按协议等规定交纳学费。 8、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新生个人的基本信息、来源信息、家庭信息等是否已进行维护,新生维护信息无误后,可以自主打印新生登记表,交所在院系,由院系放入档案。 三、复查办法 1、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及档案等由各学院(系)负责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及时报研究生管理处。对入学手续不完备或缺档案者,学院(系)必须在复查结束前催促其办全手续或向有关单位催调档案。 2、健康复查由校医院负责。校医院要将体检结果通报研究生管理处,将还未进行体检复查的新生名单通知有关学院(系),学院(系)要敦促其在规定时间之前自行到校医院进行体检。对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在校学习者或需要保留入学资格者,由校医院防保部门出具书面诊断证明书。 3、学费交纳情况由校计财处核查。 4、每位新生要完成研究生心理健康、学术规范、安全知识等测试。 5、由学院(系)研究生科核实未报到新生情况后,填写《未报到研究生新生处理意见表》(附件1)、《新生复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博士生需填写《博士研究生新生复查表》(附件3),硕士生需填写《硕士研究生新生复查表》(附件4)。 四、复查期限 本期复查工作在9月13日起至12月10日前完成。请各院系在12月10日前将附件1、附件2交研究生管理处;有特殊情况的请另行说明;附件3、附件4留存学院(系)研究生科。 五、复查结果处理办法 1、新生及时维护研究生管理系统中的新生信息,并于12月10日前打印出《新生登记表》,确认图像和基本信息无误,签名确认,放入学生个人档案。 2、对复查合格者,发放研究生证并加盖注册章。 3、复查结束后,研究生管理处根据各学院(系)和校医院复查报告,审核处理复查不合格者: (1)复查中发现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者,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或休学。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和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研究生待遇。 (2)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学籍者,确定为复查不合格,由研究生院管理部门根据报到与复查情况,经研究生院院务会议审核,提交校务会议或者校长授权的专门会议研究决定,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研究生院 2018年10月9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1:浙江大学未报到研究生新生处理意见表.docx 2、 附件2:浙江大学秋季入学研究生新生复查情况汇总表.docx 3、 附件3:浙江大学秋季入学博士研究生新生复查表.docx 4、 附件4:浙江大学秋季入学硕士研究生新生复查表.docx